12-02-11
新开李宁专卖店的流程
(一)申请人通过咨询销售代表了解李宁公司的经营方向,公司对新开店的要求、标准和程序;
(二)申请人向销售代表提交如下资料:
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的《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人资料》;
2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附在上述申请表后);
3、申请人提供资金实力证明;
4、预选店面的位置图;预选店面的平面图;预选店面所在街道照片;预选店面门头及店内照片。
(三)销售代表整理审查并签署意见,填写《申请人评判表》后上报大区督导;
(四)大区督导审查并在《申请人评判表》上签署意见;
(五)大区督导同意的,申请方填写《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表》并提交开店所需资料,由销售代表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;
(六)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按公司的规定,审查资料,在两个工作日内评判是否合格给予开店;
(七)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批准后,报销售部经理审核,经理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开店;
(八)经理批准开店后,申请方在市场传播部指导下按统一零售系统视觉标准装修店面。
(九)店面装修后提供照片,由客户管理组验收。合格后,授权特许经营;不合格,限期整改。
(十)客户须对《“李宁牌”特许经营协议书》的内容仔细阅读,确认后签字盖章,并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回李宁公司,否则该协议书无效。
(十一)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接到签署的协议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签署《“李宁牌”特许经营资格认证书》和颁发认证牌。